您正在访问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平台:88.118.60033 前往国家顶级节点服务平台查询

配件服务热线

13944094396

首页 > 行业资讯 > 违法搭建损坏电梯谁应赔偿

违法搭建损坏电梯谁应赔偿

2023-05-11 17:38    来源:新电梯网  点击量:243  评论(0人参与)
 

image.png

  法律咨询热线:

  在我所在物业公司服务的一个小区里,有一幢楼的顶楼业主在自家楼顶上违法搭建,因加盖了一层房屋,原楼顶用于排水的5个大地漏被其拆除,仅设了一个小地漏,导致楼顶积水过多无法及时排除,大量的水进入电梯底坑,造成电梯损坏。垫付电梯维修费后,物业公司要求该业主承担这笔维修费用但被拒绝。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魏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按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电梯损坏系顶楼业主违法搭建导致,物业公司垫付维修费用后,可要求该业主承担这笔费用。如该业主拒绝承担,物业公司可起诉至法院,要求该业主承担己方所垫付的电梯维修费用。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猜你喜欢

相关评论

好评
0% 0
中评
0% 0
差评
0% 0
       匿名发表     (内容限5至200字)     当前已经输入 0
  • 暂无评论

资讯排行

热搜新闻词

产品快报


公司名称:吉林周氏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44094396 邮箱:1153699166@qq.com

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山前街冶建四千平楼2单元2层8号

公安备案:吉ICP备202200817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