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贯彻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监督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288,081.39元,主要系受到下游房地产行业调控影响,关联方原预计的项目开发计划延后所致。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核查,认为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利芳 周喻 赵芳
2023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19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5.71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1、2023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 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4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证券代码:300931
2023年4月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志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徐志明
2023年04月26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和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电梯生产经营、配件及维保业务,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与内部环境有关的控制等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管理、釆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存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规、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相关规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评价人员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及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经批准后实施。评价工作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涵盖了上述2022年1-12月梳理的所有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制度,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根据上述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成立了对应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内控评价工作小组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4、评价工作组做出评价结论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汇总评价结果,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根据缺陷的综合影响出具自我评价结论。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就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已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或以其他形式加以合理利用。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不适用。
三、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系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8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业务布局情况选择合适地点搭建网点分布及数量而变更实施地点。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地点。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69,326.5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39,096.74元,共计10,808,423.2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6)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0,808,423.28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关注的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关注的风险。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人员。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 月26 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通用电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2022 年度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28.8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通用电梯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5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周勤
(2)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08号501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数据处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安防设备销售;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1965.HK)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实际业务主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朗诗绿色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06,097.70万元,净资产为39,902.80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为88,945.40万元,净利润为2,928.6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朗通绿色电梯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1)法定代表人:孙国林
(2)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3)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华天路1658号
(4)经营范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生产、改造、安装、维修、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总资产9,841.82万元,净资产为2,062.72万元。2022年销售收入为13,334.34万元,净利润为762.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津先生系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国林先生之女婿,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预计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 月26 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0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2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好评 |
|
0% | 0 |
中评 |
|
0% | 0 |
差评 |
|
0% | 0 |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 日立电梯官网 |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 OTIS奥的斯 | 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三菱电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