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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合格电梯被罚14万!入选总局典型案例!

2023-01-13 00:00  作者:徐建华  来源:中国质量报  点击量:145  评论(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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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获悉,由该局查办的一起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案,入选市场监管总局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成为第811个典型案例之一。

  据介绍,20227月,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使用不合格电梯的案件线索,随后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其正在运行使用的6部电梯于2022711日经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检测所检验为不合格。202272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设备。经查,当事人继续使用上述电梯至202292日,构成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梯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严查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保障公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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